我叫石润英,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崇区崇文街34号。 2005年8月18日,荆州市房管局对我家及附近的片区进行所谓的“危房改造”民心工程,并被市政府列为十件好事之一。就在同一天,我家被强行断水,荆州市房管局开始了强行捭的扰民行动。 2005年9月14日,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荆州市房管局下属崇文房地产开发公司伙同武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家进行野蛮拆迁,部分拆除我家,毁坏我家许多财产,9月15日我曾到荆州市人大上访无果。 2006年8月24日下午,崇文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金海来到我家,逼迫我拿出二万多元钱购买一套市场价三万多元的二手公房,我请他写个字据,他却恶狠狠地说我将马上“吃大亏”。当晚九时许,鑫海带一伙人闯进我家,砸坏我家冰箱等财物,用一米多长的螺钢击打我头部及全身(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我打110报警,却无人出警。第二天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所长程翼群说不管此事,到市委、市政府也无结果。 自拆迁纠纷两年多来,我家曾多次遭袭击骚扰,房屋被破坏成百孔千疮,成为真正的危房。本人因上访频遭打击报复,屡次被绑架,造成牙齿被打断,脑部受损成脑震荡,工作被耽误,成真正的零就业家庭,负债累累,年仅十岁的孩子辍学在家,生活无着。昨天在市政府的撑腰下,市房管局将我一家人抬出房屋,强行拆迁。
控告人:石润英一家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石润英被拆的家

石润英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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