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在今年7月9日披露了湖北省黄石市磁湖北岸光华社区庙儿咀村,张嗣盛、伍细荣夫妇在自家房屋遭强拆时被暴徒用螺纹钢棍暴打受伤致残,夫妻二人双双在医院抢救的情况。
近日,我们又收到张嗣盛、伍细荣的女婿,一直和两位老人一起生活的黄石市黄石港公安分局沈家营派出所民警刘正天的投诉,刘正天还给我们传来了一份他半个月前写的遗书。刘正天说,2007年7月7日,他们家房子被强拆时,身为公安民警的他竟被非法拘禁在一家宾馆内达72小时之久。事情发生后,刘正天开始向黄石市政府等各个部门反映他家的遭遇,反映的结果是问题并没有解决,他和家人却经常被不身份的人监视、跟踪、威胁。在派出所内,刘正天每天被安排在派出所接电话,从而被限制在派出所内,无法轻易外出上访。黄石港公安分局政委还威胁刘正天说,如果他离开了黄石,就要被开除。
为了讨一个公道,刘正天一家将黄石市政府、黄石港区政府和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黄石港区公安分局陈绪玉政委为此多次要刘正天撤诉,并且说:“你们家把我们分局一同告到法院,你今后的日子更难过。” 直到现在,张嗣盛、伍细荣还在医院治疗,当刘正天向黄石港区公安局长陈时亮反映上述情况时,陈时亮竟对刘说:“你们家死人管我什么事?”
不仅如此,黄石港公安分局还私底下派人调查刘正天有没有收受当事人贿赂,要钱要物等问题。刘正天说,他以前在单位每月考核时,考核分数总是在九十分以上,可现在他只能得六、七十分,其中七月、十月两个月竟然是零分,主要是他在单位接电话后,完不成所里规定的每月查“赌毒黄”一至两起,罚款四千至八千元的任务。
身为民警的刘正天在上告的过程中,逐渐了解到一些公安部门明目张胆地接受拆迁部门金钱,参与拆迁充当拆迁工具的事实。在刘正天提供给我们的一份材料中,我们看到,磁湖北岸拆迁指挥部的组成人员中,除了有黄石港的区委书记、区长外,公检法各个部门 的主要领导都参入其中 。刘正天说,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地派出所现在每月接受当地拆迁办的金额是两万元,上一级的公安机关肯定也从拆迁中获取利益。刘正天还说,据他了解,拆迁后的各级政府也进行利益分配,黄石市政府和黄石港区政府的分配比例大概是7:3。
近几个月的上访历程,让刘正天感觉到他已触动了当地权贵们的既得利益,也使他知道自己接下去的路会越来越危险。为此,他于本月1日写下了一封遗书。在这封遗书中,刘正天写道:“我们家的财产受到抢劫,我们家的人生命受到威胁”“我要用我的头颅捍卫法律的尊严”。
写完遗书后一个星期,刘正天在请假未果的情况下,到北京进行了上访,上周五刚被黄石港公安分局带回黄石,其妻子已被问话。刘正天昨天晚上对我们说,当局这次肯定要开除或者处分他。
民生观察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2-17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34
附:一个公安民警的《遗书》
我叫刘正天,男,1971年8月2日生,河南卢氏县。原在34660部队、黄冈军分区等部门服役,转业前副营,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公安分局沈家营派出所民警。
2007年7月7日凌晨,在黄石市政府的授意指挥下,黄石市公安局杨自立副局长、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局长程时亮、副局长余丙耀、黄石港区委书记程良胜、副书记汪宏卿、李涛、区长黄河等人带领法院、公安、城管、交警、消防近千人员,在没有对集体土地和私人房屋合法征用,在未批先用的土地违法中,在我们家正在对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诉讼中,在法院还没有判决,在没有任何强拆令等合法文书的情况下(有影碟作证),对我们家上四房21号(刘环枝的产权)进行非法暴力强劫,打伤我岳父张嗣盛,肋骨骨折、肾被打肿。我岳母伍细荣被打当场昏死后被医院抢救过来。至今两人还在医院住院治疗,造成终生用药。把我关在宾馆非法拘禁72小时之久。砸坏我们家房屋设施,抢走我们家财物,其中有汉代玉拂一樽,所有财物至今没有偿还,也无移交清单。在扭送我的途中,把我的腰部扭伤,造成腰间椎盘突出,至今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生活。在我就医治疗当中,无端被不明真相人监视。黄石港区公安分局沈家营派出所非法扣除我的工资、补贴等。我岳父、岳母在华新医院抢救过程中,黄石港区政府对病房监控,禁止我们家属看望、拍像。他们销毁证据,至今拿不出当时的就诊病历。由于病情严重,转往二医院,仍不让我前往探望。至今不让我复印医院病历。医院在政府的控制下不告诉我们实情。
我们家现在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我每天还被不明真相的人监视。我多次向组织反映,向上级领导反映,没有得到答复。我们家的人多次打110报警,也没有立案侦察。程时亮说:“你们家死人管我么事?”陈绪玉政委还威胁我说:“你到法院告我们分局,你今后的日子将会更难过!”我请假他们也不准,我请假探望父母他们也不准。他们每天安排我在所值班,24小时要找到我人,怕我到北京控告,还时常有人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我家财产和我们家人都应受到宪法保护,他们的这些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我要向党中央、中纪委、国务院、公安部控告他们的罪行。
我们家的财产受到抢劫,我们家的人生命受到威胁。我将与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坚决斗争到底,我将用我的鲜血染红我们永不退色的党旗。我要用我的头颅捍卫法律的尊严,我要高唱着国歌,唤起亿万民众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但我不会自杀。如果我和我的家人遇到不测,请全社会的人关注,为我讨回公道,凶手就是上面的腐败分子。
刘正天
200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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